
為了增強東安人民對東安的認同感、自豪感和歸宿感,助推“綠色東安、小康東安、法治東安、創新東安、幸福東安”建設,中共東安縣委、縣人民政府決定,在全社會廣泛開展“東安精神”表述語有獎征集活動。
一、征集要求
1.要彰顯東安地域文化、歷史傳統、時代特征、發展定位和城市個性。既要傳承東安歷史,又要立足東安現實,更要引領東安未來。
2.要充分展示東安人民奮發進取的時代風貌、優秀品質以及科學的發展理念,使之成為東安人民的核心價值觀、團結奮進的共同精神支柱。
3.要充分考慮群眾的認可度和傳播的廣泛性,充分體現人文精神。
4.語言要立意高遠、精煉準確、通俗易懂、清新流暢,便于記憶、傳播和普及,字數控制在6—12個字之間。
5.對所提出的“東安精神”表述語的涵義要附有明確的注釋和創意說明。
二、征集時間
自啟事發布之日起至2011年5月31日截止(信函以寄出地郵戳時間為準)。
三、征集方式
熱忱歡迎社會各界人士通過信函、傳真和電子郵件等方式積極參與征集活動。來稿請寄送:中共東安縣委宣傳部,郵編:425900;聯系電話(傳真):0746-4220997;電子郵箱: daxww@163.com,發送紙質稿件并請注明“東安精神表述語征稿”字樣。
四、評選方法
1.評選方法:征集時間結束后,由征集單位組織專家、學者對應征集稿件進行評選,獲獎作品將通過東安電視臺、東安新聞網(紅網東安站)向社會公布。
2.獎勵辦法:設一等獎2名,每名獎人民幣1000元;二等獎5名,每名獎人民幣500元;三等獎8名,每名獎人民幣300元。
五、有關要求
1.所有應征稿件必須注明作者真實姓名、通訊地址、聯系電話。
2.投稿人請自留應征作品底稿,來稿恕不退還。
3.投稿人須保證所投稿件無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,否則后果自負。
4.如遇完全相同的應征作品獲獎,不并列設獎,以第一時間收到的作品作為獲獎對象。
5.如無合適作品,則相應獎項空缺。
6.凡向舉辦單位投稿者均被視為認可本啟事內容。
7.本次活動解釋權歸征集 “東安精神”表述語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。
東安縣委、縣政府征集 “東安精神” 表述語
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
2011年4月15日
『作者:佚名』
『責編:張明』
責編:admin
下載APP